2008年6月3日

認識耶穌第七講

※整卷採用的經文是新標點和合本※
一、重要經文
1.馬可福音十二章28~34節。
2.路加福音十章30~37節

二、簡介
1.在基督教的信仰上被稱為「新的誡命」,與「十誡」重要性相當。
2.新的誡命,用最簡單的字眼就是「愛神與愛人」。
3.人因為愛神;所以愛祂所創造的一切人。也因為愛人;所以讓別人也可以看出他是一位愛神的人(有祂的風格)!
4.耶穌與他人辯論,這是當時的教育方式。再者是聽到有人辯論,隨時可以加入戰局,提出問題。
5.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:指的是人全部都作實踐,包含內在與外在都是如此!
6.參考聖經申命記六章5節、利未記十九章18節、出埃及記廿章1~17節。

三、生活應用
1.愛神與愛人,如何在生活上表現,或者是讓人看見與體會。
2.這是一件很容易說與作到的,但不容易作到完全。因為人常有自己的主觀(先入為主、成見)與好惡的,如何減少與降低這些限制,是我們應該來努力的。
3.好習慣的養成是須要時間的,所以在這一週,找一個對象來實踐主耶穌的教導。
4.了解一個好的教導很重要,但更重要的是去實踐這個教導,讓它可以生活化,而非只是一個「口號」而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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