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6日

耶利米書第卅六章

※整卷採用的經文是新標點和合本※
一、重要經文
1.3節。
2.7節。

二、簡介
1.悔改:與第三節的解釋相似。
2.禁食:是一個慎重的表現,但不是用來作比較的;如時間長短、次數……等。

三、生活應用
1.耶和華上帝的公平與公義的,所以必定有審判,但不一定會出現,因為當人了解、知道自己的錯誤後,有所改變,原本的審判與罰則必有改變。相對的若是人仍然如此,不知改變,來不及了。
2.先知是期待人改變的,所講關於審判的事,是一種提醒,期待人聽到後就快快悔改,不再作惡。所以先知耶利米在這經文中,雖然無法親自對人民說話,仍想盡辦法透過巴錄向眾人講述耶和華上帝的預言;期待全國人民從上到下都來改變。
3.當別人對我說的話是我最討厭聽時,該如何作呢?若是為我好,改變吧!若只是嘻笑怒罵,那需要在意嗎?值得生氣嗎?真的很難作到,求主上帝讓我有能力來解決與面對這樣的挑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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