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17日

耶利米書第卅一章

※整卷採用的經文是新標點和合本※
一、重要經文
1. 1節、2-6節、7-14節。
2. 15-22節。
3. 23-26節、27-30節。
4. 31-32節、33-34節、35-37節、38-40節。

二、簡介
1. 耶和華上帝是一位會審判上帝;但祂並不是為了懲罰我們,而來審判我們,是因為人有時會忘了什麼是罪,而去做,所以必須承擔錯誤所帶來的審判。如果所作的一切都是合乎上帝的教導,那只有祝福,沒有什麼好害怕的。
2. 耶和華上帝會審判,但祂還是有給人盼望的:就是當知道錯了,就該悔改了,不是覺得還早啦!沒關係再作一次也沒差啦!
3. 耶和華上帝會一直遵守祂與人所訂的契約,那我呢?願意如此作嗎?

三、生活應用
1.我是一位基督徒:那我知道在耶和華上帝的眼中(教導中):祂所看作是好的與壞的差別嗎?什麼是該做的與不應該做的差別嗎?
2.我願意耐心等候耶和華上帝嗎?即使目前似乎沒有什麼盼望、好像已經到了谷底、應該沒有路了;仍然願意相信主上帝會帶領與保守。
3.本章有許多耶和華上帝所說的話,伙伴們,你可以找出來嗎?那些話有沒有什麼是相同的?或者是類似的?
4.人應該要為自己所作的來負責,你的看法如何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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