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1日

待降節第一天

經文:約翰福音八章12節(採現代中文修訂版)
耶穌又對大家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;跟從我的,會得著生命的光,絕不會在黑暗裏走。」

思考:
1.主耶穌是光,祂帶來的改變是什麼?祂對我有什麼意義?
2.人真的願意活在「光明」中嗎?若是不願意,有什麼理由(藉口)嗎?
3.那些行為可以稱作是「帶來光明」的行為呢?給予人們希望算嗎?
4.如何讓我所居住的環境、我所扮演的角色上,帶來光明,不再有黑暗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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