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14日

耶利米書第廿四章

※整卷採用的經文是新標點和合本※
一、重要經文
1.4-7節。
2.8-10節。

二、簡介
1.上帝是會審判人的:但人無法了解是什麼時候,因為耶和華上帝是仁慈的,是期待人可以了解,進而悔改,審判是最後一步,不是人犯罪(犯錯)後所遇到的第一步。
2.上帝有時會透過異象來陳述一些事。但只看到異象是不夠的,還要求上帝的帶領與教導,讓我們可以完全了解上帝的旨意是什麼,不是我們自己隨便的解釋。

三、生活應用
1.上帝必定有審判,那我知道上帝所喜歡的是什麼嗎?什麼是祂所討厭的?為什麼?該如何去實踐祂的教導呢?最簡單的方式:若是耶和華上帝會這樣作嗎?若是有些不確定,表示這件事是有問題的,不要再嘗試了,該停止了、該重新想一想了。
2.上帝的旨意有時是人無法完全了解的,要等到事情過了,才了解到上帝的帶領是什麼!本章中四散的百姓,得到祝福,而留在耶路撒冷的人反而受到審判,怎會如此呢?事實上重點在於是否「耶和華上帝有同在」,四散的人相信祂會帶領,另一群人卻是覺得我是安全的,不用倚靠祂。當然結果就不同啦!
3.我所認知的「災難」與耶和華上帝所看到的「災難」,有時是差別很大的,學習去了解上帝的祝福是什麼?學習相信主上帝的同在,信靠倚賴祂的帶領是基督徒一輩子在學習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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