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9月29日

阿摩司書第二章


*余哥在整卷的查經中主要的參考版本是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*
壹、 重要經文:
1.    V1~3
2.    V4~5
3.    V6~16

貳、 重要字眼:
1.    摩押、猶太、以色列:在那裡?
2.    香柏樹:

參、 神學意義:
1.    上主說:「..........再三犯罪.........。」上主這樣宣佈了。
2.    犯罪:
3.    法律、誡命:
4.    正道:
5.    離俗人:

肆、 生活應用:
1.    基督徒是一群受呼召的人,那應該也可以扮演上主的先知吧!在現今社會中;可以嗎?有沒有什麼困難?
2.    若是先知阿摩司活在現今的廿一世紀,他會提醒我們什麼呢?我們是否也有與本章相似的處境、問題呢?
3.    本章中的各個名詞是否有什麼特別的涵意?
4.    不知者或許可以算是“無罪”,但我已經了解上主所教導的誡命,那該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來實踐?而非只是獨善其身而以!成為一位“先知”!
5.    基督徒是否可以算是一位“離俗人”?還是需要遵守一些特別的要求後,才可以算是呢?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