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8月13日

耶利米書第十八章

※整卷採用的經文是新標點和合本※
一、重要經文
1.7-10節。
2.19-23節。

二、簡介
1.耶和華上帝會審判人:是因為人們犯錯、犯罪,所以一切都有原因的。只是有時我們或許覺得這個錯不算什麼。不過當人們願意行善,那就會得到祝福。

三、生活應用
1.在生活上人與人的接觸,有時別人會得罪我,我該如何作呢?是生氣,卻不告訴他為什麼?還是願意告訴他、教他呢?有那些錯誤是我無法原諒的?若是遇到了,該如何處理呢?
2.我與耶和華上帝的關係為何呢?是永遠在一起的朋友,會時常聯絡;還是偶爾才見面的朋友呢?
3.人都不喜歡被勸告,若是我一定要作,應該如何行動才是最好的方式?因為沒有找對方式,有時就如何先知耶利米一樣會有生命的危險。
4.在危急時我會求告耶和華,但平時呢?耶和華上帝真的算是我最好的朋友嗎?是願意一輩子在一起的好朋友嗎?親愛的伙伴們,請想一想、確定一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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