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7月10日

耶利米書十六章

※整卷採用的經文是新標點和合本※
一、重要經文
1. 5節。
2. 10-13節。
3. 19-20節。

二、簡介
1. 人若得罪耶和華上帝,就會遇到困境、災害或者是沒有平安喜樂。因為不聽從祂的教導,就無法避免錯誤、引誘與迷惑─以為靠自己是可以來贏過這些困難的。最簡單來說:得罪上帝就是一位不愛上帝不愛人的人啦!凡事只想要自己作主;認為世上一切都不重要,只有我才是最重要的!
2. 信仰是需要專一的,不是隨便、隨時來改變的;而且是自己去體會的,不是只有聽別人說說就可以了─這只是信仰的第一步。
3. 耶和華上帝必定會審判,只是沒有人知道是什麼時候,所以當我們知道(認為)這件事是不對的,就不該去做,不是覺得說:唉啊!沒差啦!反正還有機會(時間)。事實上沒有人可以確定是否還有下一次的機會!
4. 「耶和華的話臨到我」─這是先知說話時的一種用語,也表示說接下來所說的一切,都是耶和華上帝要他說的,不是自己隨便講講的。

三、生活應用
1. 得罪上帝:不順服祂的教導。那該如何改變呢?悔改:回到正確的路上就可以了。
2. 相信耶和華上帝:意即在一切的事情上,都願意尋求祂的旨意(帶領)。用祂的眼光來看這世界,去發現這世上所欠缺的,去改變它。上帝的目光是長期的,人的目光通常是短暫的。
3. 信心:即使是目前有許多的困境,但仍相信耶和華上帝會帶領,事實上祂必會帶領,在「及時」的時間點上,有時甚至是「超過我可以想像的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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