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7月2日

耶利米書第十五章

※整卷採用的經文是新標點和合本※
一、重要經文
1. 15-18節。
2. 19-21節。

二、簡介
1. 人若得罪耶和華上帝,就會遇到困境、災害。原因:a.是一種審判─因為給太多機會了,結果仍然如此,眾人當作不知道,所以就到此為止;不用再說了。b.是一個提醒─因為耶和華上帝是仁慈的,祂願意給人再一次的機會,期待人悔改;過一個與耶和華上帝同在的生活。

三、生活應用
1. 耶和華上帝給人許多的機會。那我呢?當別人故意、不小心讓我生氣時,我願意學習像耶和華上帝一樣嗎?給人機會。這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,所以我也還在學習中,求主上帝讓我有愛心,願意接納別人。
2. 耶和華上帝同在,一切就變得不一樣了,我願意順服祂的教導與帶領嗎?讓生活上的一切都與祂同行嗎?還是先替耶和華上帝決定好什麼是歸祂管的,其餘的事歸我管;我自己來就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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