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6月24日

耶利米書第十三章

※整卷採用的經文是新標點和合本※
一、重要經文
1. 9-10節。
2.15-27節。

二、簡介
1.人有「自信」沒有什麼不對,但「自傲」就沒有意義了。前者是有相信有能力來完成某事,
後者是全天下只有我可以完成這件事。

三、生活應用
1.人是上帝的代言人,是祂的管家─替祂管理這世界,所以不該隨便來作事。人應該在她的職
位上去見証耶和華上帝,去作上帝要她作的事,意即讓人可以在她的身上看到上帝的形象。
2.悔改,重新順服上帝的教導:永遠來的及,但要有行動,不是想想就可以了。因為人無法確
定什麼時候上帝的審判會到。所以要立即的悔改,不是說等一下!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