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5月20日

彌迦書第六章

*余哥在整卷的查經中主要參考版本是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*
一、重要經文:
1. 3-5節。
2. 8節。
3. 9a節

二、重要字眼:
1.控告:在本章是採用像法院有被與原告的場景來看本文的。
2.什亭至吉甲:四十年的曠野生活與集體接受割禮(與耶和華立約)。

三、神學意義:
1.上帝是永遠仁慈對待祂的百姓,永遠遵守與人訂的契約。但我們有如此遵守嗎?
2.上帝在本章中好像與人在法官面前,相互澄清:上帝期待的是人想想上帝有作錯嗎?為何人會放、離開與忘記上帝呢?人想的卻題:沒有沒什麼簡單的獻祭就可以來解決這個問題!
3.獻祭出自內心的,信仰也是如此,它並不是變成形式與僵化,讓靈修、禱告、讀經變成算時間、次數的。不是出於內心的信仰生活是沒有意義的!

四、生活應用:
1.上帝爸爸不曾離開與放棄我們,但我們卻常常忘記了;常常想自己作主,但能力又不夠!
2.成為上帝的子民,就是用本章8節的方式來生活,即使我不願意,但這卻最好的行為方式!這也是我們目前這世代所欠缺的,而且這三項都是重要的,缺一不可!
3.上帝是公義公正的,也與弱勢者在一起,我們也該如此,找出季們當中的弱勢者,也求主讓我們有智慧了解發生的原因,是個人問題還是整個社會、環境的因素,也有能力來解決問題,不再只有批評。
4.商業(買賣)行為是我們生活無法避免,但它是否是「公平」「公正」才是我們該去注意的。所以有錢並沒有不對,或者是犯罪,但是用什麼方法來取得的,才是耶和華上帝在注意與強調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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